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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光渤海实验学校招生承诺书

信息来源: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4-20

  我们学校是经潍坊教育局批准,山东省教育厅备案可招收潍坊市外学生的民办普通高中的学校,学校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,在确保办学条件充足和学生食宿资源足够的前提下招生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相关法规规定: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保证教育质量,承诺内容如下:

  一、依法办学,服从管理。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法律法规精神,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-论监督。

  二、学校应据实将办学内容、开设课程、收费标准、师资情况等进行公示。

  三、学校师资配备符合办学要求,结构合理,教师具有相应任教课程的教师资格证。

  四、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,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,严格履行备案手续,内容实事求是,不做虚假广告,遵守办学承诺。

  五、收费规范合理, 我们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学招生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。

  六、学校拥有完善先进的配套教育教学设施,完全达到招生条件。

  七、招生工作应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,并在新生报到后2周内将招生名单报送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发布人:牟玄;分管领导:常伟芹;主要领导人:付成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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